南涧县重拳出击专项整治领导干部收受“红包”
作者:县纪委 胡增富 陈红梅 发布时间:2015-03-26 09:01:06 点击率:10
近日,南涧县开展专项整治领导干部收受“红包”活动,结合我县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,五举措着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。
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。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,加大对严禁领导干部收受“红包”相关政策法规、制度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,强化纪律意识,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。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。坚持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制度,大额度资金支出必须经过集体研究、会议决定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,组织开展财务检查,规范资金审批、报销等程序,及时纠正和处理领导干部用公款发、送“红包”的行为。三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。结合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办法,在重要节庆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,重点针对单位和领导干部利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“红包”,以及领导干部收受“红包”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。四是严查违规违纪问题。严格执行云南省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“红包”的相关纪律规定,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,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,决不姑息。五是健全工作责任体系。把整治领导干部收受“红包”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范围,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按照继续深入整治“四风”突出问题的要求,通过召开党委(党组)会、民主生活会、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,对照检查单位和个人在执行严禁领导干部收受“红包”纪律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,认真剖析原因,切实整改纠正。
截至2015年3月,我县165个单位和部门作出不发送和接受“红包”承诺,科级以上领导干部798人向组织作出不发送和接受“红包”个人承诺。同时,我县派出16个明察暗访组和31个监督检查组,对县级单位(部门)和乡镇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165场次,目前均未发现我县领导干部有违反云南省禁止发送和接受“红包”相关纪律规定的问题。